根据市教委关于2011学年第二学期本市基础教育阶段代办性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请各位家长从以下核准项目、自选项目中选择自己所需要的代办项目:
收费类型
项目
计量单位
标准金额
备注
义务教育阶段代办性收费
1.保险
红十字少儿基金保险补收款20元
每生每学年
由原来60元调整为80元,60元上学期已收取,故补收20元
学生自愿
2.学生服(校服)费
元/套
春装: 95元 夏装:75元
3.课外教育活动费
每生每学期
100元
学生自愿,多退少不补
4.报刊费
元/份
不高于发行价
5.午餐费
元/学期
600元
2012-2-4
文章作者: 总务处 文章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