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计财科:
根据上级有关本市中小学教育收费标准及相关工作要求的有关通知规定,从2007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的本市学生、外省市借读生、民办学校学生,均免交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以下为学校代收费项目,特向教育局申请备案。
1、红十字基金:50元
2、午餐费:600元。(每餐6.00×100=600元)
3、社会实践活动费:100元
4、校服校鞋: 一~五年级:233元
5、一报一刊:一年级:42元 二年级:44元 三年级:51元
四年级:55元 五年级:49.5元
以上代收费项目均由家长自愿选择,期末结算,多退少不补。请教育局审核批复。
松江区实验小学
2008.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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