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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号:3101170006-305001-2007-001
关于评选第二届“校首席教师、校学科带头人”的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松江区新一轮教师队伍建设意见》,为推进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升骨干教师水平,根据上海市基础教育全面实施以德育为核心,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的要求,努力造就本校教师队伍的中坚力量。
二、校骨干教师的培养与管理
1、校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为校首席教师和校学科带头人。
2、校骨干教师任期为2年。
3、校骨干教师考核:每年根据制定的目标和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骨干教师取消本期骨干教师资格。
三、校骨干教师选拔
1、校级骨干教师选拔程序:个人自荐、同行评价、专家评审、学校审定
2、校级骨干教师选拔原则及条件。
原则:公平竞争、公开推荐、公正选拔
校首席教师条件:
(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履行教育职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尊重别人,宽容别人,平等待人,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2) 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职务,并在教学第一线工作。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必须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 具有系统的、扎实的学科知识,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技术,形成教学特色,教学实绩显著,在区范围内有较高的知名度。
(4) 具有较高的教育科研水平,其论著和论文在区级以上刊物发表。
(5) 有较强的示范指导能力,被指导的青年骨干教师在教育理论水平和教学实践能力上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并在区、市级各类教学或科研评比中获得等第奖。
(6) 身体健康,能胜任指导任务。
校学科带头人条件:
(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履行教师职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2) 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在教学第一线工作。
(3) 系统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基本知识,具有较扎实的教学功底,掌握必要的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学科教学改革成果和所教学科教学实绩显著,在校内是学科教学的把关教师,并已初步形成教学特色。
(4) 科研意识强,具有发展潜能。承担校级以上课题研究,并有成果,其论文在区级以上刊物发表;或曾获区教科研论文等第奖以上。
(5) 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善于调节学校人际关系,有较强的团结协作能力,善于吸取他人经验来优化自己的教学经验;尊重学生,平等待人,深受校内师生的欢迎。
四、校骨干教师培养的经费和享受待遇
1、建立校骨干教师培养专用经费。
2、优先课题立项并补贴经费,优先职称评审。
3、经年度考核后,对校骨干教师给予奖励。
五、评选方法及日程安排
1、10月中旬公布方案并接受教师自我申报,截止10月20日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校首席教师或校学科带头人自荐表一份。2)提交近3年内有关论文和著作(2篇以上)3)提交有关获奖证明复印件。
2、10月下旬——11月下旬评审,听课、答辩及综合评价。
3、11月下旬: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在网上公示。
4、12月:命名聘任。
松江区实验小学
2006年10月13日
松江区实验小学首届德育首席教师、德育工作带头人评选的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的若干意见》和《两纲》的精神,加强德育队伍的建设,增强全员育德的意识,提高育德能力,进一步提高我校德育工作水平。 二、评选原则: 公平竞争、公开推荐、公正选拔。
三、评选条件 (一)实验小学德育首席教师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师德高尚。
2、有五年以上班龄的班主任或担任专职品德与社会、心理健康与少先队辅导员三年以上的的教师。
3、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称。 4、在全校德育工作中发挥德育骨干的作用,有显著的德育工作实绩;有较强的德育示范和指导能力;有一定的德育研究和创新能力。 (二)实验小学德育工作带头人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师德高尚。 2、有三年以上教龄的教职工。 3、具有较强的“育德”意识和育德能力,立足本职岗位,积极贯彻学校德育工作精神,能够带头承担学校的德育研究和实践任务,效果明显。
四、评选程序: 1、教师个人申报,填写申报表。
2、根据申报者提供的相关材料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名单。 3、同行与家长、学生评价。 4、专家评审。 5、名单公示后公布名单。 五、申报工作: 1、填写并提交《松江区实验小学首届德育首席教师申报表》或《松江区实验小学德育工作带头人申报表》。 2、提交有关职称及获奖证明(近三年)(复印件)。 3、个人在德育工作方面总结一份(2000字左右)。 六、评选日程: 1、11月13日—20日向教导处上交《申报表》及有关材料。 2、11月21日—11月30日(考核、评审等) 3、12月上旬公布候选人名单。 5、12月中旬命名。
七、松江区实验小学首届德育首席教师、德育工作带头人的管理办法:
(一)责任 1、不断塑造富于时代特点的教师公德形象。 2、发挥德育骨干教师作用,推进我校德育工作水平。 3、德育首席教师须带教青年德育教师2名以上。 4、承担我校德育课题研究。 5、完成学校要求承担的其他德育任务。 (二)学校将和德育首席教师、德育工作带头人签订《松江区德育首席教师、德育工作带头人责任书》。 (三)聘期内享受津贴。
附:申报表
松江区实验小学
2006年11月13日
松江区实验小学首届德育首席教师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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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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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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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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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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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工作经历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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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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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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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
育
工
作
近
三
年
实
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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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请于2006年11月20日前交各校区教导处。
松江区实验小学首届德育工作带头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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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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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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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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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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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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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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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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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
育
工
作
近
三
年
实
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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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请于2006年11月20日前交各校区教导处。
松江区实验小学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工作职责(讨论稿)
1、 加强自身师德修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 在二期课改实践中不断研究,不断主动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带头完成学校布置的教育教学任务,努力提高自己所教学科的教学质量。
3、 认真参加学校名师工作室开展的研讨交流活动,完成好布置的相关作业。
4、 每年承担至少一次校级以上的展示研讨课任务,主持一项校级以上的课题并有阶段性成果。
5、 发挥示范指导作用,乐于资源分享,积极承担校内带教任务和校际联动任务。
6、 积极参与校本课程开发和学生的探究性实践活动指导。
松江区实验小学德育首席教师、德育工作带头人工作职责(讨论稿)
1、 加强自身师德修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 立足本职岗位,积极贯彻《两纲》精神,带头落实校德育工作任务,效果明显。
3、每年承担至少一次校级以上的德育研讨课任务,主持或参与一项校级以上的德育课题并有阶段性成果。
4、认真参加学校名师工作室开展的研讨交流活动,完成好布置的相关作业。
5、发挥示范指导作用,乐于资源分享,积极承担校内带教任务和校际联动任务。
6、积极参与校本课程开发和学生的探究性实践活动指导。
松江区实验小学
200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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