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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语、数、英学科期末免考的规定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减负增效,使学有余力、学业一贯优秀的学生在各方面得到更好的发展,告诉学生学习并不是为了应付考试,学习是对知识的理解、学法的掌握、能力的培养,也是综合素质提高的过程,激励学生在平时的学习过程中求发展。 二、免考原则与比例 1、任课老师推荐,报教导处审批。 2、1——2年级为15%;3——5年级为10%。各班根据学生人数,必须按“四舍五入”法比例分配。 三、免考条件 1、平时单元测验成绩(含期中质量抽测)成绩之和在前的学生。 2、学生品德操行必须是优良的,学习态度端正的。 四、免考者期末评定 1、期末考试栏中写“免考”字样。 2、免考学生成绩按学校最高分统计(统计时要注明免考人数)。 3、凡免考者,学校将颁发“免考”证书。 五、免考学生在复习考试期间的安排 1、原则上只免考,不免复习。经教导处批准后,一般在考试前三天宣布免考名单,班级要作宣传,并在班级里张榜公布。 2、对免考某学科的学生,任课老师在作业上要谈化,让其有更多精力去学习他所喜爱的知识。 3、在学校组织的期末质量监测时,如果该学生遇到免考学科,可以不来校,但一定要通知好家长;如来校,学校开放阅览室供学生阅览;如有区级质量监测则不免考。 4、免考者在质量监测后,方可向任课老师索要试卷。老师可不予批阅,可稍作讲评。 实验小学 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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