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对象:
凡持有本区常住户籍或人才引进《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及以上有效期内·父母一方)2008年在外区县及外省市幼儿园大班、小学五年级毕业生,且其监护人现已在城区四所街道购房,要求在四所街道就读小学一年级或预初年级。
二、登记所需材料:
1.本区常住户籍学生家长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①户口薄;
②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金额全额发票)。
③原校就读证明。
2.外省市户籍学生家长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①人才引进《上海市居住证》及领证副联(一年及以上有效期内·父母一方)。
②父母及学生户口簿。
③父母房产证(预售合同及全额发票)。
④独生子女证。
⑤原校就读证明。
三、登记程序:
1.审核家长提供的登记所需材料;
2.家长如实填写《入学申请表》。
四、登记日期和时间:
日期:3月12日、3月26日、4月9日、4月23日、
5月14日、5月28日、6月11日
具体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1:30~3:30
五、登记地点:
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中山二路590号)
问讯电话:57815945
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
2008年2月28日
文章作者:syxx 文章出处: